2022年1月12日,民政部发布《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》,授予湖南省山东商会等281个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 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。这是商会继去年12月获得两新领域“标杆党组织”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。
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,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四次表彰活动,累计表彰了1714个社会组织,有力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,振奋了社会组织士气,推动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。本次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评选严格按照《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相关规定进行,坚决贯彻全面从严要求,切实做到依规评选、严格把关,经推荐审核、意见征求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民政部最终确定了表彰名单。
一直以来,湖南省山东商会始终坚持“政治建会、依法办会、服务立会、团结兴会、改革强会”,以“党为先、国为重、德为本、融为尚”为发展理念;坚持“政治建会、依法办会、服务立会、团结兴会、改革强会”的办会宗旨;以“树品牌、强示范、促提升,争创中国特色一流商会”为发展目标,加强商会自身建设,发挥组织功能,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中彰显担当作为,并探索了商会“党建楼宇化、商会基地化、治理规范化、服务体系化”新模式。
附件: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名单(排名不分先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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